注意事项
毕业论文报考须知:
1. 须修完对应专业考试计划中的7门(或以上)课程(含必考、选考和实践课程)且成绩合格。
2. 专业课程成绩必须如实填报,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 报考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慎重确认,论文考核办法请参照报考通知:http://em.scnu.edu.cn/a/20250610/10674.html附件5。
4. 为满足广大学员的现实需要,学院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管理办法》,不定期举办专门的论文写作技能培训班。此项培训为主考院系独立举办,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收费。由考生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学员毕业论文撰写的核心能力,不与任何形式的考核挂钩。招生简章网址:http://em.scnu.edu.cn/a/20250610/10675.html
5.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自学考试论文考核相关的一切事宜均以学院的官网http://em.scnu.edu.cn/jixujiaoyu/zixuekaoshi/发布的通知为准。凡擅以我院名义或非在我院指定平台进行的论文报考及辅导均属假冒行为,敬请广大考生知悉,谨防上当受骗。
6. 学院与"尚德**"从未存在任何合作办学关系。该机构所有关于自考毕业论文考核方面的宣传、承诺或收费行为均与我院无任何关联。
7. 考生提交考核的论文,由评审小组三位专业教师进行交叉审阅。只有获得至少两位专业教师审核通过的论文,才能获得答辩资格,否则为初审未通过。论文格式规范、查重率达标仅是毕业论文质量考核的基本门槛条件,不构成论文合格的充分条件。
8. 按省考委的相关规定,主考院校只负责公布论文考核的结果,不反馈考生的卷面信息。对于"不合格"等次的论文评判标准,学院已在报考通知附件《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及金融学专业自考论文考核办法》中做了明确说明。请自行参照,勿来电来函咨询。
9. 凡查实与他人文章存在大面积雷同的论文,均按抄袭和作弊论处,成绩判为零分。对论文考核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10. 根据学校自学考试报考须知规定: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可按成绩复查通知中规定程序提出成绩复查申请。但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有无漏评、漏计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11. 论文考核期间,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的咨询电话(020-85211317)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段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由专人值守,但仅接受普通考务咨询,不回答任何涉及论文评分标准、评审结果异议方面的咨询,敬请周知。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自考办
2025年6月10日